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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妇幼保健院项目设计标段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日期:2019-05-05     浏览:197    
核心提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妇幼保健院项目设计已由(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妇幼保健院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发改中心[201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黄蠡路北、御窑路东。 

规模:拟建项目规划建筑总面积约17.03万平方米,额定床位800张。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5350003001 苏州市妇幼保健院项目设计 苏州市妇幼保健院项目设计 1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详见其他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04月29日至2019年0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14日14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高级工程师职称。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2016年04月至今(注: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万平方米的建筑类项目设计的类似业绩。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配合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满足并通过评审)、配合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工作以及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等,以及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四、设计范围:本项目为限额设计。设计范围为设计总包,包含但不仅限于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人防(含人防平战转化方案编制)、室内外装饰、景观设计、智能化、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变配电(根据供电公司规定)、厨房、医用设备用房、污衣污物处理、物流系统、钢结构、标志标识、泛光照明、燃气(根据相关规定)、污水处理、BIM设计、PC深化(达到装配式构件深化深度)、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及医疗专项设计等(包含但不仅限于高压氧舱、物流传输、洁净手术部、ICU、CCU、SICU、NICU、消毒供应中心、放射防护、核医疗、血液透析中心、实验室、医疗气体、蒸汽管道、医疗污废水处理、放射防护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需专业深化设计工作。全部设计应符合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及实际使用需求(医疗工艺流程设计)。五、设计周期:120日历天。六、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委不排序推荐5家中标候选单位,最终由招标人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本次招标对推荐入围的5家候选单位,除中标单位外,第二名和第三名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设计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七、关于投标失信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八、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九、本项目代建单位: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

苏州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道前街38号

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邮 编:

215007

 

邮编:

215131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石莉珍/于民峰

 

电话:

65707175

电话:

65981596转8110

 

传真:

65707175

 

传真:

6635262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99248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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