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悦思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卫生院委托,就医用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采购文件部分信息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采购文件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SZYS2019-W-T-002
二、更正信息:
1、根据关于明确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评审流程的通知(苏财购告【2019】9号)要求,现对采购文件中原评审要求进行修正。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采购效率,现将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评审流程明确如下:
一、谈判小组应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三、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一)谈判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具体变动内容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供应商应就实质性变动内容重新提交相应的书面响应材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无对应构成清单或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无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报价构成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谈判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谈判结束后,不再组织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最后报价。
四、谈判小组应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以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将相关事项在谈判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应明确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构成清单的时间。采购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采购人代表须对是否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及具体变动内容签字确认。
2、原采购文件 第二章 三、报价文件组成 3.8 提供有效的电梯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现更正为:3.8 响应单位提供曳引机、控制柜系统、门机整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的原厂原品牌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3、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二、评审内容表 6、响应单位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现更正为:6、响应单位提供曳引机、控制柜系统、门机整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的原厂原品牌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4、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27日。
现更正为: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29日。
5、原谈判时间: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19年5月28日9:00~9:30;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 5月28日9:30时止;
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5月28日9:30时;
现更正为: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19年5月30日9:00~9:30;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 5月30日9:30时止;
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5月30日9:30时;
6、原谈判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P518谈判磋商室(六)[政府采购]
现更正为: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P515谈判磋商室(三)[政府采购]
以上如与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均不变。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史云路、陈月琴 联系电话:13295104115、18550086565 传真:68788577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外五泾弄6号(阊门饭店内A207室)。
苏州悦思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