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就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2019-05-100
二、采购项目内容:
实验室耗材一批:共分两个标包,包1:37.8098万元;包2:25.9269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公告于2019年05月2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06月18日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乔春艳 娄爱民 张荣琴 张会平 席会平
五、中标信息:
包1: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昌硕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81号4号楼东单元2202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3737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叁仟柒佰元整)
供货期: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后三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华丰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中路北38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374593.00元(大写:叁拾柒万肆仟伍佰玖拾叁元整)
供货期: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后三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皖宁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段63号13号楼3层G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375345.00元(大写:叁拾柒万伍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供货期: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后三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包2: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昌硕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81号4号楼东单元2202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239265.00元(大写:贰拾叁万玖仟贰佰陆拾伍元整)
供货期: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后三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悦丰实验室装备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81号3号楼1单元17层64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2308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零捌佰元整)
供货期: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后三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华丰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中路北38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256494.00元(大写:贰拾伍万陆仟肆佰玖拾肆元整)
供货期: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后三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相关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
包1服务费为7500元;包2服务费为5000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17788197606
地 址:平顶山市劳动路与大众路交汇处东100米
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37533682 0371-55176528
地 址:平顶山市矿工路西段平安怡园高层02184室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