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WK2016-X-097号苏州市立医院关于“呼吸机”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供应商:
本项目售后服务及交货期修改为:1、所有设备免费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在产品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需在2小时内响应,并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质保期外维修只收取零配件成本价,不收取人工费。
以上补充通知内容如与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