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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传染病医院关于商丘市传染病医院产房及共用冷热源项目的结果公告

   日期:2019-07-18     浏览:133    
核心提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传染病医院委托,商丘市传染病医院产房及共用冷热源项目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传染病医院委托,商丘市传染病医院产房及共用冷热源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磋商、评审,现将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市传染病医院产房及共用冷热源项目。

1.2 采购编号:商政采(2019425号。

1.3 项目编号:商财采磋-2019-71号。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内容:产房装饰、暖通、强电、弱电、给排水、医气、空调冷热源及配电等。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 工程地点:商丘市传染病医院(市立医院)院内。 

2.4 预算金额:1635458.01元。

2.5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产房装饰、暖通、强电、弱电、给排水、医气、空调冷热源及配电等。

2.6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8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0 质量要求:合格。

2.11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12 采购控制价为1635458.01元。

三、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3.1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3.2 公告时间:2019627日。 

四、磋商信息 

4.1 磋商日期:2019716日。 

4.2 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室。 

4.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赵传成、侯洪华、程团结。

五、磋商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合金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1631000.00 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壹仟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文莉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241161836847     综合得分:77.03 

注册地址:商丘市梁园区海亚金域西苑12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博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1634000.00 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肆仟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翔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241151570098     综合得分:76.18 

注册地址:商丘市睢阳区昆仑路东长江路北华锦翡翠城8号楼1-1701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泰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1633000.00 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叁仟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邓飞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241141606701      综合得分:72.49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1460603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经采购人商丘市传染病医院确认成交供应商为:

成交人:中合金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价:1631000.00 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壹仟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文莉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241161836847     综合得分:77.03 

注册地址:商丘市梁园区海亚金域西苑12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七、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商丘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传染病医院

地 址:商丘市归德南路路东迎宾大道以北

联系人:张先生

  话:15225220909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6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371-86688490 1873803899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孙先生、18738038991

监督单位:商丘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99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619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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