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人民医院采购除颤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601D35N32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人民医院采购除颤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5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采购限价 |
胎儿监护仪 |
2套 |
人民币45万元 |
肠内营养泵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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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脑控温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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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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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颤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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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监护仪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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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车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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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床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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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手术床 |
1套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4.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5.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如所投设备为医疗器械)6.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7.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0月13日至 2016年11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网购或邮购方式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网购或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附参考模版)。招标文件购买方式:(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电话:020-37860612传真:020-37860611联系人:吴小姐(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帐 号:120905690610808电话:020-37860612传真:020-37860611联系人:吴小姐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购买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0月13日 至 2016年11月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0 月 13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石楼人民医院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路149号 |
联系人:黎先生 | 联系电话: 34862580 |
传真: 34862580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
联系人:李家荣 | 联系电话:37860525/539/540 |
传真:020-87768283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莫宁含、李家荣、田麟 | 联系电话:37860525/539/54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