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超声诊断、耳鼻喉和产前诊断中心部分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00-201908-480006-0046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妇幼保健院超声诊断、耳鼻喉和产前诊断中心部分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835,000
四、采购数量:1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台) |
采购预算(元) |
备注 |
一 |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动态三维彩超医疗仪器设备项目 |
1 |
3,350,000.00 |
接受进口 |
二 |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产前诊断中心部分配套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10 |
3,485,000.00 |
部分接受进口 |
详见招标文件内用户需求书。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其适用其规定);
3.所投产品应根据国家《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等规定要求,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所投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以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供应商须按下列要求提供对应资料:
1.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要求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2.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
3.投标人可自行点击采购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16日 至 2019年08月2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小姐 | 联系电话:0762-316992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程先生 | 联系电话:0762-318783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
联系人:黄巧 | 联系电话:0762-3871998 |
传真:0762-3375916 | 邮编:517000 |
(三)采购人:河源市妇幼保健院 | 地址:河源市长安街251号 |
联系人:李国明 | 联系电话:0762-3187869 |
传真:0762-3187869 | 邮编:517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