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新兴县稔村中心卫生院(新兴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疗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321-201908-445321361009-0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疗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88,005
四、采购数量:3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采购预算:人民币2088005.00元(其中包号1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710000.00元,包号2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78005.00元)
5.2采购内容:
包号1: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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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合计(元) |
1 |
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一套 |
1425000.00 |
1710000.00 |
2 |
全身应用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一套 |
28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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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2:临床检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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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合计(元) |
1 |
肺功能测试仪 |
一套 |
378005.00 |
378005.00 |
注:(1)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每个包组公开招标选择一个供应商。
(2)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可以兼投,不可以兼中),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各项产品的报价不能超过各产品的采购预算。
5.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5.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5监管部门:新兴县财政局。
5.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投标人需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如国家有相关规定者):
(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2)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4、所投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如国家有相关规定者):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5、若投标人所投肺功能测试仪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非该进口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结果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7、本项目所有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所投包组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9、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凭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下各项均须携带原件到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提供完整报名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三合一”或“五合一”证照,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项不需提供);
(4)①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②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5)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6)若投标人所投肺功能测试仪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非该进口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每包组各提供一套该包组所需的报名资料,投多个包组的提供多套报名资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23日 至 2019年08月2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2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2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23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欧小姐 | 联系电话:0766-292213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谢小姐 | 联系电话:0766-258251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
联系人:欧嘉怡 | 联系电话:0766-2922133 |
传真:0766-2922133 | 邮编:527400 |
(三)采购人:新兴县稔村中心卫生院(新兴县第二人民医院) | 地址:新兴县稔村镇稔村圩下街16号 |
联系人:谢小娜 | 联系电话:0766-2582511 |
传真:0766-2581493 | 邮编:52742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