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大朗医院的委托,对 东莞市大朗医院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8-201908-182100200-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医院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48,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金额 |
交货期 |
1 |
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 |
详见附件一 |
304.80万元 |
合同签订后的90天内到货 |
注: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详见 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5.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详见招标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23日 至 2019年08月30日 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雅园新村小区39栋105商铺(小区外面商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雅园新村小区39栋105商铺(小区外面商铺)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雅园新村小区39栋105商铺(小区外面商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23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卢工 | 联系电话:0769-2233126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罗先生 | 联系电话:0769-8300998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路95号A213(该场所仅限办公用途) |
联系人:李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227156 |
传真:020-87228915 | 邮编:510630 |
(三)采购人:东莞市大朗医院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金朗中路85号 |
联系人:余度 | 联系电话:0769-83009183 |
传真:0769-83009183 | 邮编:523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