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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医院清远市中医院血液透析用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3     浏览:189    
核心提示:清远市远东招标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中医院的委托,对 清远市中

清远市远东招标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中医院的委托,对 清远市中医院血液透析用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908-090400-0097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医院血液透析用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98,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完工期

1

血液透析用水处理系统

1套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备注:

本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产品可以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的产品,但不排斥国内产品参与竞争;(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一)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 提供2019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纳税项目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个人所得税】

4.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  供应商必须提供2018年财务报告的复印件或2019年5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入支出表。】复印件;

6.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复印件;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信用中国下载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须一并放入投标文件内。(若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无法查询结果的其他组织则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11. 按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公司投标。

(二)报名登记

1、网上报名登记时间:自2019年8月26日08时30分至2019年8月30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2、缴纳保证金时间:自2019年8月26日08时30分至2019年9月18日15时止(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https://ggzy.gdqy.gov.cn)的要求,本项报名完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纳保证金方式,不再接受纸质文件报名。供应商须在公告要求的报名登记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4、本项目非电子投标方式(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平台中打印的《报名回执》及须缴纳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5、投标供应商须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用户CA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操作。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26日 至 2019年08月3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市远东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本项报名完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纳保证金方式,不再接受纸质文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8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6层A号自编之一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8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6层A号自编之一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26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芷薇 联系电话:0763-386885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63-3126162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远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6层A号自编之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8856
传真:0763-3637000 邮编:511500
(三)采购人:清远市中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号
联系人:黄英 联系电话:0763-3126189
传真:0763-3126264 邮编:511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远东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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