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精神病医院2019年被服类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精神病医院委托,就新乡市精神病医院2019年被服类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新乡市精神病医院2019年被服类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YGZB-2019-0815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棉衣、棉裤、棉被、褥子、单衣、单裤、绒衣、绒裤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3 预算金额:29.1万。
2.4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要求,合格。
2.5供货期限:15日历天。
2.6 质保期:1年
2.7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 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凭证)。提供2017年的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单位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 9 月 2日— 2019年 9 月 6 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市政府东临世纪村西口7号);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9月 26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市政府东临世纪村西口7号);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9年 9 月 26 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市政府东临世纪村西口7号);
6.3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乡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延津县榆林乡
联系人:周丹 联系电话:0373-7720021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市政府东临世纪村西口7号
联系人:张小露 联系电话:0373-263666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