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9-06
为高效服务先行区内医疗机构,更好地满足国际前沿药品、医疗器械使用需求,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发布公告,公开遴选国际药品及医疗器械进口采购商。
据介绍,此次公开遴选1-2家国际药品及医疗器械进口采购商,目的是增加医疗机构特许药械采购渠道;加强国际药械厂商合作,增加新药械品种;增强国际药械进口议价能力,降低患者负担。
此次遴选的采购商服务期限暂定为3年,自服务协议订立之日起计算,每次签署1年期的合同。先行区管理局每年合同到期前1个月,组织对采购商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通过的,续签1年期合同;考核评估不通过的,不再续签合同。
参加遴选的资质条件为,公司成立三年以上,经营情况稳定,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账面流动资金不少于500万;具有进出口药械代理资质,拥有5家及以上国际知名药企和器械公司代理权的优先考虑;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况;开展经营所必需的监管单位批准的相关资质。
遴选的采购商为先行区医疗机构提供国际药械采购服务,服务费为含税采购总额的1%,不得擅自调整。代理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名不予接受:(1)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2)因违法、违规实施外贸代理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期间,或者被暂扣有关资格证书,或者处罚期满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3)被责令整改期限未届满,或者整改期满后未能达到整改要求,或者被责令停业整顿的;(4)因违法、违规开展业务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其他情形。
参加遴选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6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5:00;地点在先行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报名材料清单: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前两年审计报告及当期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取得开展经营所必需的监管单位批准的相关资质(如进口药品国内销售代理商备案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等);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代理商公章(首页及骑缝章)。报名联系人张琪家,电话18789729243。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将会同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组织对进口药品及医疗器械代理商的评选工作。协议签订后,采购商如不能完全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或者出现重大失误,管理局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从本次报名报名机构中递补。
入选采购商需与管理局签署合作协议,协议中将对不合规行为约定违约责任,管理局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保证金或解除协议,具体在协议中另行约定。采购商应在在合同签订的10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300万元至管理局指定的银行账户,管理局不得将履约保证金挪作他用。服务期内,若采购商无重大违约事项,则退还履约保证金(连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附公告原文: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关于遴选进口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商的公告
为高效服务先行区内医疗机构,更好地满足国际前沿药品、医疗器械使用需求,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公开遴选国际药品及医疗器械进口采购商,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一)增加医疗机构特许药械采购渠道;
(二)加强国际药械厂商合作,增加新药械品种;
(三)增强国际药械进口议价能力,降低患者负担;
二、遴选数量
本次遴选数量为1-2家
三、服务期限
暂定服务期限为3年,自服务协议订立之日起计算,每次签署1年期的合同。先行区管理局每年合同到期前1个月,组织对采购商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通过的,续签1年期合同;考核评估不通过的,不再续签合同。
四、资质条件
(一)公司成立三年以上,经营情况稳定,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账面流动资金不少于500万;
(二)具有进出口药械代理资质,拥有5家及以上国际知名药企和器械公司代理权的优先考虑;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况;
(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监管单位批准的相关资质。
五、遴选要求
(一)代理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名不予接受:
1、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
2、因违法、违规实施外贸代理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期间,或者被暂扣有关资格证书,或者处罚期满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
3、被责令整改期限未届满,或者整改期满后未能达到整改要求,或者被责令停业整顿的;
4、因违法、违规开展业务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其他情形。
(二)为先行区医疗机构提供国际药械采购服务,服务费为含税采购总额的1%,不得擅自调整。
六、遴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5:00;
(二)地点:先行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三)材料清单: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前两年审计报告及当期财务报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取得开展经营所必需的监管单位批准的相关资质(如进口药品国内销售代理商备案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等);
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代理商公章(首页及骑缝章)。
(四)联系人:张琪家,电话:18789729243。
七、遴选组织
管理局会同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组织对进口药品及医疗器械代理商的评选工作。协议签订后,采购商如不能完全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或者出现重大失误,管理局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从本次报名报名机构中递补。
八、履约管理
(一)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商应在在合同签订的10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300万元至管理局指定的银行账户,管理局不得将履约保证金挪作他用。服务期内,若采购商无重大违约事项,则退还履约保证金(连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采购商需与管理局签署合作协议,协议中将对不合规行为约定违约责任,管理局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保证金或解除协议,具体在协议中另行约定。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
先行区管理局
2019年9月5日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