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9-06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对在国家医疗器械风险监测中存在升温时间不合格等风险线索的宁夏佑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宁夏泉水药业有限公司,以及在今年上半年监督检查中被处以行政警告的银川健春医疗器械厂、银川东兴义齿有限公司和被立案调查的浩普(宁夏)张氏回药制药科技有限公司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人员进行集体约谈。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充分听取了企业相关人员针对问题、风险隐患的原因分析,以及对整改情况和完成进度的汇报,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意义;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深入查漏补缺,落实整改要求;严格规范生产,守法经营、诚信自律;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
执法人员表示,将紧盯5家企业的整改和召回情况,通过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