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的委托,对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2019年度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毒品定性检测和交通事故法医学鉴定、痕迹鉴定服务项目子包二,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2019年度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毒品定性检测和交通事故法医学鉴定、痕迹鉴定服务项目子包三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3-201908-114586-0226,440113-201908-114586-022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2019年度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毒品定性检测和交通事故法医学鉴定、痕迹鉴定服务项目子包二,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2019年度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毒品定性检测和交通事故法医学鉴定、痕迹鉴定服务项目子包三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0
四、采购数量: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1:编号:CLF0119GZ04ZC36C001、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2019年度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毒品定性检测和交通事故法医学鉴定、痕迹鉴定服务项目(包组二和包组三重招)子项目001、预算金额(元):280,000、数量:1
子项目2:编号:CLF0119GZ04ZC36C002、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2019年度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毒品定性检测和交通事故法医学鉴定、痕迹鉴定服务项目(包组二和包组三重招)子项目002、预算金额(元):120,000、数量:1
1. 子项目1:采购预算:人民币280,000元;子项目2:采购预算:人民币120,000元;
2.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5号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对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和交通事故法医学鉴定、痕迹鉴定服务进行采购。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提供2017年或2018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 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适用于包组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范围须同时包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从事法医鉴定的检测实验室须通过相应的资质认定(资质认定:①通过CMA资质认定(或计量认证)②实验室认可(CNAS),满足上述①或②任意一项即可)(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实验室的资质证书和许可证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适用于包组三: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范围须同时包含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声像资料鉴定),从事鉴定服务的检测实验室须通过相应的资质认定(资质认定:①通过CMA资质认定(或计量认证)②实验室认可(CNAS),满足上述①或②任意一项即可)(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实验室的资质证书和许可证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招标文件:
(一)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二)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另加60元人民币邮寄费。
(四)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 020-87651688-401/411 ,邮箱 baoming87651688@163.com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9月29日 至 2019年10月2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1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9 月 30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女士,张女士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50,020-87651688-14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郭小姐 | 联系电话:020-8483013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禺山大道15号 |
联系人:郭暖桦 | 联系电话:020-84830136 |
传真:020-84818021 | 邮编:5114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