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血库信息管理系统招标,项目编号:ZJZCFS-(2019)公字第0366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事业单位提供2018年财务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见采购文件相关格式】)。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承诺函第十条【见采购文件相关格式】)。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二、招标文件的登记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 ,北京时间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
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 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项目联系人:朱海燕 联系电话:0511-85280398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不得修改其条款)。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为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血库信息管理系统招标,项目预算为250000元,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四、采购人、采购方式及中标人数量:
(1)采购人: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20号;
联系人:黄春雷; 联系方式:0511-88770291;
(2)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 1名。
五、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交纳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给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磋商文件一并提交。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七、投标时间:2019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至14:30(截止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九、项目联系人:朱海燕
联系电话:0511-85280398
传真:0511-85280398
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十、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镇江万达广场支行
帐 号:32001759300052500461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二、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答疑或查勘,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澄清,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查勘。
十三、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