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沙田医院的委托,对 东莞市沙田医院采购1.5T核磁共振及彩超设备项目(重新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5-201910-159001-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沙田医院采购1.5T核磁共振及彩超设备项目(重新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80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东莞市沙田医院采购1.5T磁共振及彩超设备项目(重新采购) | 一项 | ¥15,800,000.00元 |
六、供应商资格: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0月25日 至 2019年11月0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4: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二号鸿禧中心B区1108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沙田镇虎门港服务大楼十二楼开标室(广东省东莞市港口大道(沙田段) 虎门港管委会)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5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沙田镇虎门港服务大楼十二楼开标室(广东省东莞市港口大道(沙田段) 虎门港管委会)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0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郭小姐 | 联系电话:0769-8880056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69-2168698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E区 |
联系人:陈顺芝 | 联系电话:0755-83883378 |
传真:0755-82904418 | 邮编:518026 |
(三)采购人:东莞市沙田医院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湖景路 |
联系人:郭顺锡 | 联系电话:0769-88800561 |
传真:0769-88800561 | 邮编:523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