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五华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医用磁共振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4-201911-802019-0039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医用磁共振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800,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医用磁共振系统一套;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如果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若投标人已办理二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
(备注:①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操作指南”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1月11日 至 2019年11月1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9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11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先生,刘小姐 | 联系电话:0753-2398938,020-8725849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753-45123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
联系人:黄梅秀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五华县第二人民医院) | 地址: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司前街65号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753-4512300 |
传真:0753-4512300 | 邮编:514437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