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高端彩超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5-201910-204002-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端彩超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90,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采购性质 |
交货、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高端彩超 |
政府采购 |
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第一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第二期:合同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设备正常使用届满2年后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均详见招标文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9年0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0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0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投标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如投标人所投高端彩超为进口产品,并且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二)供应商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须知
1、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的时间
(1)网上报名登记时间:自2019年11月12日08时30分至2019年11月1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间:自2019年11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供应商须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根据交易系统提示完善报名手续,不再受理现场报名登记。
(2)供应商须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用户CA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操作。
(3)本项目采用非电子投标评标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地点递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纸质投标文件。
(4)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人民币150.00元,现金支付),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1月12日 至 2019年11月1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qyggzy.cn/index/liansha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3日11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开标室(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
十、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3日11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开标室(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欧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83958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小姐 | 联系电话:0763-684560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四层商业01号(自编A-401号) |
联系人:欧捷 | 联系电话:0763-3839580 |
传真:0763-3839580 | 邮编:511500 |
(三)采购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地址:广东省连山县吉田镇鹿鸣西路23号 |
联系人:周兰芳 | 联系电话:0763-6845602 |
传真:0763-6845606 | 邮编:5132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