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质疑答复和变更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关于YZZCG-2019286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已收悉,现采购人回复如下:
包二
质疑一、招标文件清单里面包含建议品牌,并在包二最后第二段话“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在规定品牌范围内更换或调整材料,并经采购人确认材料价格,仍按投标价计算,结算时不调整”
事实依据:不管投标人用什么品牌投标,最终采购人可以随意在建议品牌中选定一个品牌进行更换,这两点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和明确的指向性
回复:招标文件P103页第6点现修改为“6、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可以选择满足参数的推荐品牌以外的品牌进行投标,投标时必须注明采用的品牌、技术规格及型号。”
质疑二、招标文件清单中“精密列头柜SPM”参数部分“选用ABB、施耐德国际知名品牌断路器器件;装设LCD液晶显示智能测量表,选用施耐德PM820、ABB EM Plus品牌产品。
事实依据:以明确的指明品牌型号
回复:招标文件P84精密列头柜SPM部分参数现修改为“精密列头柜的断路器器件、LCD液晶显示智能测量表,选用知名品牌产品。”
质疑三、招标文件中3.2空调参数“投标人需提供设备的泰尔认证证书,加盖生产者(制造商)公章”
质疑事件3
事实依据:第一、泰尔认证证书是国家专业从事邮电通信行业企业认证机构,此产品为空调产品,此认证与空调没有关联,第二、加盖生产者(制造商)公章,具有明显的排他性。(招标文件中所有需制造商盖章内容)
回复:泰尔认证主要是指邮电通信行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是对设备厂家系列产品的审核。其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工厂审核,主要审核质检部门;二是机组测试,抽检空调,泰尔实验室测试。所有测试及考核均执行《YDT 2061-2009 通信机房用恒温恒湿空调系统》标准。经调研,市场上佳力图、依米康、艾特网能、维谛等多家厂商均具有该证书。
质疑四、
(一)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经过CB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加盖生产者(制造商)公章”和“★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经过CE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加盖生产者(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一、CB认证和CE认证非国内认证,属于国际认证,与项目本身无关,具有严重的排他性。二、欧盟ROHS指令,非国家标准,与项目本身无关,采用进口优质覆铝锌板进口产品需要审批,这个材料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中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P97页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经过CB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加盖生产者(制造商)公章。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经过CE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加盖生产者(制造商)公章。”
(二)招标文件3.4精密配电柜部分柜体结构内容“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需提供有效证明),柜体外壳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柜内隔板及支撑部件采用进口优质覆铝锌板”
事实依据:二、欧盟ROHS指令,非国家标准,与项目本身无关,采用进口优质覆铝锌板进口产品需要审批,这个材料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中
回复:招标文件P101页3.4精密配电柜部分柜体结构第1条,现修改为“1、机柜尺寸以设计图纸为准,内部主体钢材采用环保型材料,柜体外壳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柜内隔板及支撑部件采用优质覆铝锌板,厚度达到2.0mm 及以上。”。
质疑五、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生产者)3年质保函原件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使用单位是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
回复:该条是对产品服务质量保证的基本要求,是为了保证投标产品原厂售后质保的针对性、可靠性、及时性及高效性。投标人无论采用哪个品牌投标均可以开具质保函,不具有排他性。
质疑六、招标文件中包二评分标准“投标人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事实依据:机房装修项目与投标人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无关,具有严重的排他性。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P135页,资信实力中“6、投标人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并将技术方案评分项改为6分:
技术方案 (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技术方案综合评审: 技术方案完整详尽,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 技术方案完整度良好,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良好的得4分; 技术方案完整度一般,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 |
包三
质疑七、针对提出的“招标文件包三评分标准中:‘技术支撑单位一级资质’、‘风险评估(一级)’、‘国家级支撑单位(国家级)’” 等等级证书。
事实依据:所有的等级证书的评定需要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包括人员等,这些等级证书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规模,具有严重的排他性,与实际项目需求不相符。
回复:招标文件中P136页,防火墙2评分标准改为“2、制造商(生产者)需是CNNVD(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主管单位(简称):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技术支撑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得3分,没有不得分。”
招标文件中P136页,日志审计评分标准改为“1、制造商(生产者)是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CNNVD)用户组成员,提供证明文件得1分,没有不得分;2、制造商(生产者)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没有不得分。”
招标文件中P136页,网闸评分标准改为“1、制造商(生产者)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CNNVD)用户组成员,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没有不得分;2、制造商(生产者)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没有不得分。”
质疑八、
(一)招标文件中HIS数据库服务器部分“★支持20个前置2.5寸可热插拔NVMe PCIe SSD硬盘,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事实依据:IBM,华为,联想,浪潮等全球主流品牌都无此规格,只有惠普,华三有,根据项目的前期设计方案与实际需求脱离实际需求。
回复:经调研,曙光、HPE、华为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不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
(二)招标文件中P109页,HIS数据库服务器部分“★实配≥7个PCI-e 3.0全高标准插槽,可扩展至≥16个全高标准PCI-e插槽,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回复:经调研,联想、HPE、华为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不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
(三)招标文件中P109页,HIS数据库服务器部分“★支持4个双宽全长企业级GPU,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回复:经调研,Dell、超威、HPE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不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
质疑九、“★支持IPsec VPN智能选路,根据应用和隧道质量调度流量,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回复:因我单位与部分外联单位有多个IPsec VPN隧道,为保障通讯稳定、可靠,需要设备能在多个IPsec VPN隧道中智能选路,此功能符合我单位的实际需求。
质疑十、“★提供基于用户名(或用户IP地址)实现对用户行为统一分析界面,采用饼状图对访问应用流量、网站访问集中分析展示,包含基于时间轴的访问行为轨迹(应用账号、行为内容等),关联账号(微信、QQ)等相关用户行为审计内容。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P117页“★提供基于用户名(或用户IP地址)实现对用户行为统一分析界面,采用饼状图对访问应用流量、网站访问集中分析展示,包含基于时间轴的访问行为轨迹(应用账号、行为内容等),关联账号(微信、QQ)等相关用户行为审计内容。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十一、“★支持基于SDN网络的部署模式,支持对数据流进行服务链VxLan封装转发”
回复:此要求符合我单位的实际需求,不具备排他性。
质疑十二、上网行为管理要求“制造商(生产者)为中国保密协会理事单位。制造商(生产者)为2018年江苏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制造商(生产者)为CSA成员”。制造商(生产者)为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三级)。★制造商(生产者)是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2017年至2018年6月原创漏洞报送突出贡献单位,提供证明材料件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制造商(生产者)为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应用安全联盟成员。制造商(生产者)为微软MAPP计划(Microsoft Active Protections Program)成员。
回复: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具备“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应用安全联盟成员”证书,体现了设备厂家的综合能力,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同时也是保障用户权益的体现。经调研,市场上神州绿盟、启明星辰、天融信等厂家均满足此条件。
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具备“微软MAPP计划成员”证书,体现了设备厂家的综合能力与公司实力,经调研,市场上深信服、绿盟、思科等厂家均满足此条件。
删除招标文件P123页“制造商(生产者)为中国保密协会理事单位。制造商(生产者)为2018年江苏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制造商(生产者)为CSA成员。制造商(生产者)为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三级)。★制造商(生产者)是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2017年至2018年6月原创漏洞报送突出贡献单位,提供证明材料件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包二
1、精密空调:
质疑、提供能效管理体系ISO50001证书以及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加盖生产者(制造商)公章。符合《GB 19413-2003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质疑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扰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的要求。
回复:能效管理体系ISO50001证书是对设备厂家技术实力的要求,并不具备倾向性,经调研,市场上施耐德、世图兹、维谛等设备厂家均具备能效管理体系ISO50001证书。招标文件P94页修改为“2. 提供能效管理体系ISO50001证书,加盖生产者(制造商)公章”。
2、精密配电柜:
质疑、★主进回路及各支路能设置两段阀值报警功能,且报警阀值可调。当负载电流超过阀值时,配电柜LCD及后台能提供超限报警功能,有效规避风险。
质疑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扰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的要求。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P102页“★主进回路及各支路能设置两段阀值报警功能,且报警阀值可调。当负载电流超过阀值时,配电柜LCD及后台能提供超限报警功能,有效规避风险。”
★铜排:柜体母线应采用高电导率纯铜导体,机架内所有一、二次连接铜母排、铜导线均从正规厂购买,为优质电解铜生产而成,铜排纯度大于99.97%,并且提供《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P102页“★铜排: 柜体母线应采用高电导率纯铜导体,机架内所有一、二次连接铜母排、铜导线均从正规厂购买,为优质电解铜生产而成,铜排纯度大于99.97%,并且提供《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配电柜必须为原厂生产,提供3C报告证明。
回复:此条款是对设备的功能性要求,也是产品质量的保证,不存在阻拢和限制的行为。
包三
1、核心交换机
质疑一、时延:★40G 端口,在 9216 字节 RFC2544 平均延迟≤3.6 us,需提供第三方公司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该参数延迟≤3.6us行业内大部分交换机厂商都很难满足,且该检测报告非国家强制,且仅为某厂家特有的测试报告,以某厂商特有的证书和检测报告进行限制其他投标人合法权利,怀疑偏向某厂商,存在恶意排他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此要求主要考察核心交换机的技术先进性和性能。经调研,市场上华为、思科、浪潮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二、端口扩展性:支持 100G、40G、1/10G 板卡,其中 1/10G 要求具备电口和光口板卡,单板卡 40/100G 端口密度≥36
质疑理由:单板40/100G端口密度≥36是不合理的,业界主流厂商单板卡密度均无法满足该条件,所以参数存在故意控标行为,偏向于思科,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华为、H3C、思科、锐捷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三、交换机设计:★采用无中板(midplane-free) 设计,减少交换机故障率,提高供电效率, 请提供官方网页证明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无中板设计不是行业标准的说法,每个厂家都有自己的提交性能的设计。怀疑偏向某厂商,这存在恶意排他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H3C、思科、锐捷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四、三层协议——其他:★支持 ECMP≥64 路
质疑理由:该参数≥64路,行业内同档次的产品厂商都很难满足,存在偏向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华为、H3C、思科、锐捷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五、虚拟化——远程扩展板卡:★支持远程扩展板卡,建立一个同时提供接入和聚合功能的集中管理型物理分散式接入层交换机, 远程板卡数量≥32
质疑理由:行业内大部分都很难满足远程扩展板卡,且只有思科满足,存在恶意排他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华为、思科、H3C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六、以应用为中心的基础架构:★可以实现一个具有集中式自动化功能和策略驱动型应用配置文件的整体架构。通过应用驱动型策略模式简化自动化工作,利用实时的应用运行状况监视实现集中式可视性。
质疑理由:行业内大部分都很难满足远程扩展板卡,只有思科支持,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华为、思科、H3C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七、功耗:★端口功耗 10G≤3.85W 40G≤15.4W,要求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P107页“功耗★端口功耗 10G≤3.85W 40G≤15.4W,要求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2、HIS数据库服务器
质疑一、内存保护★Advanced ECC、内存在线热备,具备内存主动式检测,用户可验证内存是否经过制造商(生产者)认证,提供截图或盖章的技术确认函说明
质疑理由:“具备内存主动检测,用户可验证内存是否经过制造商(生产者)认证,提供截图或盖章的技术确认函说明”为Lenovo专有参数,具有排他性。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P109页“★Advanced ECC、内存在线热备,具备内存主动式检测,用户可验证内存是否经过制造商(生产者)认证,提供截图或盖章的技术确认函说明”
质疑二、永久内存★最大支持≥24个NVDIMM,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最大支持≥24个NVDIMM”,本次产品配置并未配置NVDIMM内存,且NVDIMM内存与本次所要求的512G DDR4 2933MHz内存相冲突,支持24个NVDIMM的只有Lenovo一家产品符合,具有排他性。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惠普、浪潮、曙光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三、NVMe硬盘★支持20个前置2.5寸可热插拔NVMe PCIe SSD硬盘,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该参数20个前置2.5寸可热插拔NVMe PCIe SSD硬盘,在同档次的产品中都无法满足,存在恶意排他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曙光、HPE、华为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四、硬盘扩展可扩展至≥48块2.5寸热插拔硬盘,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可扩展至≥48块2.5寸热插拔硬盘,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该参数Lenovo专有参数,具有排他性。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浪潮、华为、HPE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五、阵列卡功能★支持Raid0/1/10/5/50/6/60, Raid 1/10 ADM 3盘镜像,调整缓存读写比例等功能,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Raid 1/10 ADM 3盘镜像,调整缓存读写比例等功能,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该参数Lenovo专有参数,具有排他性。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P109页“★支持Raid0/1/10/5/50/6/60, Raid 1/10 ADM 3盘镜像,调整缓存读写比例等功能,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六、IO扩展插槽★实配≥7个PCI-e 3.0全高标准插槽,可扩展至≥16个全高标准PCI-e插槽,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实配≥7个PCI-e 3.0全高标准插槽,可扩展至≥16个全高标准PCI-e插槽,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该参数Lenovo专有参数,具有排他性。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联想、HPE、华为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七、GPU★支持4个双宽全长企业级GPU,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在业内同档次的服务器支持4个双宽全长企业级GPU都很难满足,且在项目实际需要中是否需要这么多,存在恶意排他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Dell、超威、HPE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八、联合管理★嵌入式管理工具支持联合管理功能,无需软件即可实现多台服务器统一管理,如监控硬件健康状况,固件升级等,提供截图或技术确认函说明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改参数联合管理的功能,每个厂商的管理功能都不一样,是私有功能,存在恶意排他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HPE、联想、华为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九、智能调优★服务器可利用自定义配置文件来调整内部资源,优化工作负载性能,对所有负载,包括时延敏感负载提供增强的性能表现,如延迟减缓高频交易,提供官网截图并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改参数属于私有服务,每个服务器厂商队友服务器的优化不尽相同,存在恶意排他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P110页“智能调优★服务器可利用自定义配置文件来调整内部资源,优化工作负载性能,对所有负载,包括时延敏感负载提供增强的性能表现,如延迟减缓高频交易,提供官网截图并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十、管理芯片★提供基于芯片级别的安全技术,管理芯片原制造商(生产者)设计和生产,管理芯片功能代码在芯片生产阶段一次性写入,提供截图或技术确认函说明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主流服务器大多数厂商的芯片不满足该参数,不满足至少三家品牌同时满足参数的招标要求,存在故意抬高其他厂商设备商务控标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HPE、Dell、华为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十一、机箱保护★支持机箱入侵检测,保护系统硬件安全,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在业内同档次的产品均没有机箱入侵检测功能,存在恶意排他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P110页“机箱保护★支持机箱入侵检测,保护系统硬件安全,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3、PACS、LIS、心电、电子病历和OA系统服务器
质疑一、NVMe硬盘★支持20个前置2.5寸可热插拔NVMe PCIe SSD硬盘,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该参数20个前置2.5寸可热插拔NVMe PCIe SSD硬盘,在同档次的产品中都无法满足,存在恶意排他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曙光、HPE、华为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二、GPU★支持4个双宽全长企业级GPU,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在业内同档次的服务器支持4个双宽全长企业级GPU都很难满足,且在项目实际需要中是否需要这么多,存在恶意排他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Dell、超威、HPE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三、联合管理★嵌入式管理工具支持联合管理功能,无需软件即可实现多台服务器统一管理,如监控硬件健康状况,固件升级等,提供截图或技术确认函说明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改参数联合管理的功能,每个厂商的管理功能都不一样,是私有功能,存在恶意排他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HPE、联想、华为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四、智能调优★服务器可利用自定义配置文件来调整内部资源,优化工作负载性能,对所有负载,包括时延敏感负载提供增强的性能表现,如延迟减缓高频交易,提供官网截图并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改参数属于私有服务,每个服务器厂商队友服务器的优化不尽相同,存在恶意排他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P111页“智能调优★服务器可利用自定义配置文件来调整内部资源,优化工作负载性能,对所有负载,包括时延敏感负载提供增强的性能表现,如延迟减缓高频交易,提供官网截图并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五、管理芯片★提供基于芯片级别的安全技术,管理芯片原制造商(生产者)设计和生产,管理芯片功能代码在芯片生产阶段一次性写入,提供截图或技术确认函说明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主流服务器大多数厂商的芯片不满足该参数,不满足至少三家品牌同时满足参数的招标要求,存在故意抬高其他厂商设备商务控标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HPE、Dell、华为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六、机箱保护★支持机箱入侵检测,保护系统硬件安全,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主流服务器大多数厂商的芯片不满足该参数,不满足至少三家品牌同时满足参数的招标要求,存在故意抬高其他厂商设备商务控标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采购单位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P112页“机箱保护★支持机箱入侵检测,保护系统硬件安全,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4、防火墙
质疑一、“★采用非X86多核架构”
质疑理由:不同的厂商产品基于的处理器架构不同,X86架构针对应用层的处理性能实际上远高于非X86架构,而下一代防火墙更为注重应用层的安全防护,限定于非X86架构是不合理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回复:非X86架构符合我单位的实际需求,我们认为非X86架构的稳定性和转发效率要高于X86架构,经调研,市场上华为、华三、思科、迪普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不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
质疑二、“支持策略风险调优,定期分析用户策略”
质疑理由:策略风险调优不是防火墙主要功能项,也不会增加防火墙的边界防护性能,同时开通该功能肯定会消耗防火墙性能,盲目扩展这些功能会给防火墙设备带来很大压力,所以该要求是不合理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回复:防火墙主要功能是通过策略来进行安全防护,而对策略的优化是防火墙日常维护中的主要工作,通过机器自带的分析工具协助运维人员优化策略,是为了更好的完成日常防火墙的运维工作,此项符合我单位的实际需求。
质疑三、“★支持联动云端URL地址库进行全面实施核查”
质疑理由:防火墙本身也可以扩充URL地址库,限定于联动云端URL地址库存在严重偏向性,建议删除该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回复:本地URL库是预存在本地的知识库,其缺点是更新滞后,而联动云端的URL库可以实现的实时URL特征识别及基于URL特征的防护,此功能符合我单位的实际需求。
质疑四、“★支持基于SDN网络的部署模式,支持对数据流进行服务链VXLAN封装转发。”
质疑理由:该部署模式完全不适合客户目前需求,而且该功能仅华三一家满足,为华三控标项,存在严重偏向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所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回复:支持SDN(软件定义网络)、VXLAN(虚拟扩展局域网)是数据中心建设的要求,此项符合我单位的实际需求。
质疑五、“★支持2台设备堆叠成一台设备使用,实现统一管理,统一配置,所投设备支持高可靠性(包含主备/主主模式)部署,上述功能要求须提供国家相关部委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测试报告证明,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堆叠技术主要是交换机所运用的技术,目的是以便在有限的空间内提供尽可能多的端口,所以以交换机技术来要求安全产品需要具备是不合理,该技术无实际用途,建议删除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P119页“★支持2台设备堆叠成一台设备使用,实现统一管理,统一配置,所投设备支持高可靠性(包含主备/主主模式)部署,上述功能要求须提国家相关部委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测试报告证明,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5、上网行为管理
质疑一、制造商(生产者)为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应用安全联盟成员。
质疑理由:我们认为目前厂商获得该资质主要是Web安全和移动安全两个方面,而上网行为管理并不是这两个方向的安全产品,所以需要厂商具备该资质无任何意义,建议删除该资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具备“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应用安全联盟成员”证书,体现了设备厂家的综合能力,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同时也是保障用户权益的体现。经调研,市场上神州绿盟、启明星辰、天融信等厂家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二、制造商(生产者)为微软MAPP计划(Microsoft Active Protections Program)成员
质疑理由:生产厂商作为MAPP计划成员,可在微软发布每月安全公告之前获得微软产品的详细漏洞信息,为用户提供更及时的安全防护,而实际上生产厂商对漏洞判断与识别的准确性不一定必须通过MAPP计划才能证明,我们认为微软MAPP计划是微软公司的单方面商业行为,不能作为公开招标的门槛参考,对漏洞判断与识别的准确性,可以通过CNNVD支持单位也能证明厂商能力,而上网行为管理并不是对漏洞有要求的安全产品,该资质作为上网行为管理的厂商需具备该无任何意义,建议删除该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具备“微软MAPP计划成员”证书,体现了设备厂家的综合能力与公司实力,经调研,市场上深信服、绿盟、思科等厂家均满足此条件。
6、日志审计
质疑 ★支持Opsec Lea日志采集,提供界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
质疑理由:日志采集方式多种,将支持opsec Lea日志采集作为其必要性是不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全面的日志审计确实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收集设备和业务系统的日志,例如Syslog、SNMP Trap、FTP、OPSEC LEA、NETBIOS、ODBC、WMI、Shell脚本等,但是结合单位实际,经过项目前期的内部调研,单位内部部分设备和业务系统均需采用OPSEC LEA进行日志采集,且经调研,市场上网神、思福迪、启明星辰等厂商产品均能够提供该功能,并非排斥性条目,也并非某家独有的技术,若投标人所投的产品无法提供该技术,我们认为该产品的功能无法满足后续规划发展的要求。此外,不仅仅针对OPSEC LEA日志采集,我们对其他日志采集的方式也提出了详细的要求,OPSEC LEA采集参数只是作为重要参数进行了要求,并非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7、服务器防病毒、终端防病毒
质疑一、★具备Web信誉评估功能,包含HTTPS通信扫描,结合云安全架构自动识别并屏蔽恶意站点,阻止病毒自动更新,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Web信誉评估功能仅趋势满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所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回复:Web信誉功能可以拦截互联网上高危站点的登入,从而减少本地电脑被感染的几率。经调研,市场上360杀毒、腾讯杀毒、瑞星杀毒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二、★产品需提供多种扫描引擎包括VSAPI、AGIES等不少于五种,针对于机器学习必须使用独立扫描引擎,提供制造商(生产者)证明加盖公章;
质疑理由:不同的厂商提供的扫描引擎不同,现定于VSAPI、AGIES等不少于五种是具有严重偏向的,引擎也不是越多越好,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回复:经调研,市场上360杀毒、腾讯杀毒、亚信安全杀毒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三、★为适应配置低的终端需求,不影响生产办公,终端在进行手动以及预设扫描是必须可以设置扫描时CPU占用比例,分高、中、低三个级别,提供功能截图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该功能完全是没有必要的,终端安装杀毒软件一定是占用率越低越好,设置高中低级别无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该功能在日常病毒防护时候,能够下发“底资源占用策略”杀毒,以确保应用的稳定。在内网爆发病毒时候,能够下发“高资源占用策略”进行全网快速杀毒;符合我单位的实际需求。
质疑四、★具备外接沙盒设备和威胁发现设备的联动能力,可自动提交可疑恶意文件,并可接收,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防病毒软件主要是针对终端、服务器进行防病毒防护,与外部设备的联动不是其主要功能,反而会消耗其性能,对终端造成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杀毒软件通过支持安全联动功能,可处理高危新型未知病毒,从而提供更全面的安全防护能力。经调研,市场上亚信安全杀毒、奇安信杀毒、瑞星杀毒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质疑五、★可疑站点(C&C)识别,监控可疑站点的连接,提供产品界面截屏,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生产者)公章;
质疑理由:防病毒软件主要是针对终端、服务器进行防病毒防护,可疑站点(C&C)识别并非其主要防护点,会消耗其性能,对终端造成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杀毒软件监控C&C恶意外联功能,符合我单位的实际需求。经调研,市场上亚信安全杀毒、奇安信杀毒、腾讯杀毒等厂家产品均满足此条件。
5:原“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11月28日 上午 9 :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 上午 9 :30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 上午 9 :30”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3日 上午 9 :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上午 9 :30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3日 上午 9 :30”
本项目经专家论证,采购人将继续修改采购需求,请各相关供应商关注变更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