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中医院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县中医院的委托,就新县中医院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县中医院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6】05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内容: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1套、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其它要求)
2.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质保期: 一年
2.7、资金来源:财政补贴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2、生产厂家(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
3.3、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的授权书原件;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同时投标;
3.4、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0月14日—2016年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4.3、招标文件段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及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的授权书原件;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提供资料齐全,经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报名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县中医院
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13937622188
招标代理公司: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庞先生
联系电话:18337675958 18638528907
监督单位: 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 0376-298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