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的委托,对 监所医疗卫生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5-201912-102450-0062
二、采购项目名称:监所医疗卫生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604,1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1:编号:CLF0119GZ12ZC03001、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监所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子项目001、预算金额(元):13604100.00、数量:1
(一)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医疗服务,人民币13604100.00元/两年
(二) 采购项目品目:C1901(医疗卫生服务)
(三)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人现需确定一家中标单位负责采购人单位两年的监所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四)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
(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一)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 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在投标截止日由资格审查人员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经营异常名录”中;)
7. 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二)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六)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一) 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二) 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三)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 020-87651688-401/411 ,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
(五)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2月09日 至 2019年12月2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0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先生,李女士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0,020-87651688-15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11778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 地址:海珠区同福中路368号 |
联系人:李文亮 | 联系电话:020-83117780 |
传真:020-83117780 | 邮编:51024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