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的委托,对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和医用电动床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6-201912-12441826457125428A-0043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和医用电动床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7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 内容 |
采购 数量 |
采购预算 (单位:元) |
项目 性质 |
交货、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血液透析滤过机和医用电动床 |
1批 |
870,000.00 |
政府 采购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详见招标文件《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9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4.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本项目接受进口的血液透析滤过机和医用电动床参与投标。
6.本项目如投标人所投血液透析滤过机和医用电动床为进口产品,而且投标人并非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报名登记、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自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4)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9年12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捌仟柒佰元整(¥8,700.00元)。
(3)形式:汇款、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投标保证金信息
户名: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新支行
帐户:4405 0176 0801 0000 0030
(5)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2019-041投标保证金”字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2月16日 至 2019年12月2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9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
十、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9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楼04卡)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2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万女士 | 联系电话:0763-366942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先生 | 联系电话:0763-866261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24层办公室04号 |
联系人:万思程 | 联系电话:0763-3669428 |
传真:0763-3867731 | 邮编:511518 |
(三)采购人: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中医院) | 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朝阳路95号 |
联系人:曾少钊 | 联系电话:0763-8662615 |
传真:0763-8661818 | 邮编:5133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