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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胎儿筛查超声诊断仪壹台和全身型超声诊断仪壹台)(0835-190Z33509931)招标公告

   日期:2019-12-23     浏览:195    
核心提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委托,对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委托,对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胎儿筛查超声诊断仪壹台和全身型超声诊断仪壹台)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12-174803-0038,440000-201912-174803-003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胎儿筛查超声诊断仪壹台和全身型超声诊断仪壹台)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8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190Z33509931

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胎儿筛查超声诊断仪壹台和全身型超声诊断仪壹台)

3、项目内容:

包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胎儿筛查超声诊断仪

壹台

320万元

全身型超声诊断仪

(带弹性功能)

壹台

260万元

注: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可选择全部或个别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各包组设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包一及包二: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采用以下方式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   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0835-190Z3350993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③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2:“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2月20日 至 2020年1月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柯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5206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联系人:梁小姐、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2
传真:020-872845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人:柯老师联系电话:020-85252068
传真:020-85252068邮编:51063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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