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即日起,河南全省暂停举办在短时间内集聚人数较多的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根据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全省暂停举办在短时间内集聚人数较多的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大型体育赛事;庙会等民俗活动;展览、展销和人才招聘;其他大规模群体性活动。原计划近期举办的上述活动,举办方应立即发布活动暂停或延期的信息,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对确需举办的聚集人数较少的户外节日娱乐活动, 举办方须制定详细的活动组织方案,在严格采取秩序维护、必须的消毒预防、环境清洁的条件下进行,尽量控制规模、压缩时间,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履行审批程序。
通知同时提出,对群众自发组织的小规模娱乐活动,做好合理引导,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对各类活动的科学管控和合理引导。对违反有关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立即责令停止举办,并依法依规追究举 办方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