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移动式C型臂等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移动式C型臂等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移动式C型臂等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2020-01-302
1.3 项目地点: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
1.4 采购内容:移动式C型臂等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调试、售后等全过程的服务,具体采购数量和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5标包划分:
包号 | 主要标的名称 | 数量规格 | 进口/国产 | 预算金额(万元) |
A包 | 移动式C型臂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239.9 |
有创压+呼末监护仪 | 5台 | |||
除颤监护仪 | 1台 | |||
全身运动评估系统 | 1台 | |||
B包 | 多参数生物反馈仪 | 1台 | 53.1 | |
呼吸机 | 1台 | |||
有创心电监护 | 2台 | |||
除颤监护仪 | 2台 |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1.8 质 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次招标所涉及范围,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3.3国内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3日至2020年0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 ,下午14:30时至17:00时。
4.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学府大厦14楼
4.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300元/套(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由企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同时提供第三项 “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述的资料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且装订成册。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05月07日下午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与丰泽路交叉口路西博雅水晶酒店五楼二号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拟在《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7603969716
地址:驻马店市健康路1号(人民广场北侧)
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565970332
地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学府大厦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