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3719-204ZHZB20007/01-0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35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亚会 0311-8099076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96号振头南苑2-1-18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一凡0311-66035633
采购预算金额:5960000.00
采购用途 : A包:尿沉渣+干化血1;
B包:微生物(血培养+细菌鉴定)1、血细胞分析仪1;
C包:麻醉机4;
D包:肺功能仪1;
E包:麻醉监护仪7。#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2、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则必须具有,且《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应与投标产品名称一致;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5、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6、根据石政办发[2016]70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开标时须提供石家庄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进行公示的《信用报告》的原件,信用等级需在BBB(含)及以上,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不能提供的按无效按投标处理;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注册(http://www.chinabidding.com)。最迟注册生效时间不得晩于投标截止时间。请自行确认是否注册生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生效其投标将被拒绝。注册咨询电话:010-58851111-830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凡有意参加者,请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注项目后下载相关采购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供应商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04-2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04-28
时刻说明:2020年4月23日起至2020年4月28日(报名期内,全天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2020-05-14 13:30
开标时间:2020-05-14 13:3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首次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需登录http://www.sjzsggzyjyzx.org.cn/,进入“交易服务大厅”,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或登录http://110.249.147.67/G2/,点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注册相关信息、上传有关附件,提交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所有供应商(新注册通过核验的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的市场主体),在采购文件下载时间截止前,需重新登录上述网址,进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操作手册”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各市场主体要尽早进行主体注册(不准备参与交易活动的也可提前进行主体注册),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传真电话:0311-66035633
受理质疑电话:0311-66035633
备注:投标人(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投标人(供应商)选择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需获取保证金账号,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勾选银行转账按钮,并在投标截止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向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提交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属于该投标人(供应商)缴纳该项目保证金的专有账号,凡是不同的投标人(供应商)将保证金缴纳至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账号或接收了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缴纳保证金、且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共同参加了该项目采购活动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的,报财政部门处理。投标人(供应商)选择使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不需要获取保证账号,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勾选保函按钮,开标现场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国际招标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