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周口市中医院东新区分院PPP项目法律及咨询服务采购 | |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4-179 | |
三、项目预算金额:1800000元 | |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 |
1、采购内容:周口市中医院东新区分院PPP项目法律及咨询工作包含但不限于:(1)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和定量)报告;(2)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3)编制项目实施方案;(4)参与谈判、签署PPP合同文件;(5)过程法律服务,对PPP项目识别、准备、采购全过程进行法律审查,确保项目每个环节合法;(6)其它相关内容。 2、服务质量要求:项目服务成果须获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项目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达到财政部PPP项目入库标准。 3、服务期限要求:自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始,至本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合同之日止。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如果供应商(包括联合体成员)为律师事务所,则要求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若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一切与本项目相关事项,响应文件以牵头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代表联合体签字盖章即可; 4、熟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法律法规、项目运作程序及内容,在项目识别、准备、采购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咨询服务能力,具有编制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实施方案的能力;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购网(www.ccgp.gov.cn)】。 | |
七、获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 | |
1.时间:2020年04月23日08时00分 至 2020年04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 | |
3.方式: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 |
4.售价:60元 | |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5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 |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5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及解密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业务特事特办的通知《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 |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周口市)》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4月23日至2020年04月29日。 | |
十一、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周口市中医院 | |
地址:周口市交通路东段 | |
联系人:毛新志 | |
联系方式:13461369811 | |
2.采购代理机构:周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和政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 |
联系人:闫浩宇 | |
联系方式:03948106517 | |
发布人:闫浩宇 | |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