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人民医院软件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谈判邀请
采购编号:HRZB-2020-091
一、采购项目名称:息县人民医院软件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
三、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3.1供应商名称:信阳市四海融通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3.2供应商地址:信阳市平桥区中心大道西侧
四、项目基本情况:
软件及配套设施采购(具体数量、参数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五、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息县人民医院申请采购的医院软件及服务器,用于提高办公质量、加强网络监控、保障医疗设备软件安全以及二级甲等医院创建条款中的硬性条件和迫切要求,我院需对现有软件及服务器进行扩容升级,确保业务与信息化依附关系的可靠性。由于息县人民医院前期选择了HP管理服务器、卡巴斯基防病毒软件以及通软桌面管理软件(授权用户数为300),选择在原有基础上扩容升级,保障了我院整体信息系统数据的一致性和兼容性,即使数据迁移也能无缝替换,也能保证产品使用的延续性,保证平台的完整性且无需花费额外的费用进行系统接口调试和对接。若选择其他品牌的杀毒软件、桌面管理系统及服务器不仅不能统一平台策略分发和任务管理,而且不同品牌相互不兼容,尤其是软件本身系统安装这块就存在排他性,我院大部分业务与信息化依附关系较深,脱离桌面管理和防病毒的保护可能会造成大范围的业务宕机、数据损坏、网络瘫痪等风险,也会加大我们的工作量。
特申请本次采购还选择信阳市四海融通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产品。
六、论证情况说明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息县人民医院的委托,于2020年04月15日对息县人民医院软件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并于2020年04月17日-2020年04月23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对该项目专家论证意见、采购产品参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针对该项目公示提出的异议。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能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4、供应商需提供2017年或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及以后成立的公司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
5、供应商需出具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6、供应商需出具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7、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报名期之内)。
八、单一来源文件获取
1.时间:2020年 04 月 26 日至2020年 04 月 30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过期不候;
2.地点:信阳市东方红大道凤凰新世界丹凤楼一单元904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3.方式:在报名期内到信阳市东方红大道凤凰新世界丹凤楼一单元904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公告第七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公告顺序胶装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日期)。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0 年5月7 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息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十、发布公示的媒介及招标公示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息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6-3010150
地 址:香米贡大道东段668号
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6692395550
地 址:信阳市东方红大道凤凰新世界丹凤楼一单元904室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