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的有关规定,松滋市人民医院拟申请购买进口医疗设备(全自动清洗消毒器)一台以满足需用,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基本情况、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在2020年4月25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进行公示。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相关意见和依据,书面报送采购单位和财政审核部门。
采购单位联系人:龚仁松
联系电话:13593800039
财政审核部门联系电话:0716-6217330
2020年4月24日
医疗设备项目 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人(盖章) |
松滋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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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
医疗设备(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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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及金额 |
医疗设备(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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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单位 |
松滋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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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使用单位 |
松滋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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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R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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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从事专业 |
工作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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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启香 |
女 |
主任医师 |
影像 |
松滋市第三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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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学兵 |
男 |
副主任医师 |
医疗 |
松滋市第三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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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霞 |
女 |
会计 |
会计师 |
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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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晓平 |
男 |
主任医师 |
医疗 |
松滋市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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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 斌 |
男 |
三级律师 |
法律 |
湖北盛华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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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采购进口产品基本情况、申请理由 |
松滋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医院,先后被评定为“湖北省二级甲等医院”“国际爱婴医院”“湖北省百强医院”“湖北省二级优秀医院”“国家级基层胸痛中心”。2014年2月被湖北省卫生厅核定为三级医院,是上海交通大学实践基地,湖北民族学院教学医院、长江大学临床医学院教学医院、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直属附属医院。2016年8月签约成立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松滋医院。医院编制床位1000张,开放病床800张。拥有Allura Xper FD20血管机(DSA)、1.5T新光纤超导磁共振等大型设备100多台,万元以上设备500多台件,设备总价值近亿元。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针对当今医疗情况的新局面,医院供应室拟成立全市供应消毒中心,需进口该医疗设备。 该设备通过电脑控制高压多方向动态喷淋水流的温度、压力及冲洗时间、次数等参数,在洗涤剂、消毒剂等作用下,将手术器械、实验器皿等欲清洗的物品表面及内脏污渍冲洗干净,并达到相应的消毒效果,进口设备在相同的清洗时间内清洗能力上比国产设备更胜一筹,清洗液、防锈油的加注精确,更能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故申请购买进口设备,同时该产品既不属于国家鼓励进口、也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设备。综上所述,为满足医院临床需要,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申请采购进口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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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专家组意见: 一、法律专家意见:采购人本次采购的全自动清洗消毒器,该进口设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 二、技术专家组意见: 专家一:该设备较同类国产设备在清洗能力、清洗液、防锈油加注精度上均有较大优势,且该设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建议购买进口产品,依法采购。 专家二:该设备通过电脑控制高压多方向动态喷淋水流的温度、压力次数等参数,在洗涤剂、消毒剂等作用下,将手术器械、试验器皿等欲清洗的物品表面及内脏污渍冲洗干净,并达到相应的消毒效果。进口设备在相同的清洗时间内清洗能力比国产设备更胜一筹,清洗剂、防锈油的加注精确,更能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专家三:全自动清洗消毒器通过电脑控制高压多方向动态喷淋水流的温度、压力和冲洗时间、次数等参数,在洗涤剂、消毒剂等作用下,将手术器械、试验器皿等欲清洗的物品表面及内脏污渍冲洗干净,并达到相应的消毒效果。进口设备清洗能力比国内同类设备更胜一筹,清洗液、防锈油加注精确,更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自动化程度高,操作更方便,同时该设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建议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三、经济专家意见: 该设备较国产同类设备在清洗时间内清洗能力更胜一筹,更能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并且金额较为适中,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综上所述,该设备在相同清洗时间内清洗能力上较同类国产设备强,清洗液、防锈油加注准确,更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且金额较为适中,该设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故建议购买进口设备,依法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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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事项 |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0年4月25日起至 20 20 年4月30日止),填写《进口产品公示反馈意见》,并分别报送采购人和松滋市卫生健康局。 采购人联系人: 龚科长 13593800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