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恩施慧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始县中医医院的委托,代理招标建始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规定 ,现就招标文件作二次澄清:
1、原招标文件“3、投标资格要求(2)现变更为:“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取消原招标文件中对GMP及GSP证书的要求。
2、招标文件中报名时间由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7日变更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5月6日,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0年5月11日上午9:00变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
3、本次变更内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本次变更内容发生矛盾,以本次变更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恩施慧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