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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医院母婴照护中心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日期:2020-05-07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作者:十堰市人民医院    浏览: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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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医院母婴照护中心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十堰市人民医院拟对信息资源部母婴照护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报名。

一、招标单位:十堰市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母婴照护中心信息化建设

三、报名需知

联 系 人:招标办 胡老师

报名电话:0719-8637022

报名时间:202056-513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射线防护铅板、铅玻璃板、防护涂料检测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5.投标人应能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需原件扫描后彩色打印)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并附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注:如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变更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公司经营范围要求具有信息网络、安防工程等内容;

3)参加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并提供为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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