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铁路扶贫项目医院彩超采购 | |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4-25 | |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0年04月17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 |
四、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5月11日09时30分 | |
五、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4月20日18时30分 - 2020年04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 |
六、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年05月25日09时30分 | |
七、变更内容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
1、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及定标,3.3.2业绩(3分):提供2017年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品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的项目业绩,且中标金额在300万元以上,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原件及网上公示截图,对应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现变更为:3.3.2业绩(3分)提供2017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 品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的项目业绩,且中标金额在200万元以上,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原件及网上公示截图,对应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及定标,3.3.3生产厂家实力(9分):投标品牌生产厂家实力:提供与彩超有关的省部级(含)以上的工程技术中心认定证书得3分;获得知名品牌证书并提供获得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奖的相关证明文件得3分;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证书的得3分。(开标时提供证书和证明文件原件,对应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现变更为:3.3.3生产厂家实力(7分):投标品牌生产厂家实力:提供与彩超有关的省部级(含)以上的工程技术中心认定证书得3分;获得知名品牌证书并提供获得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奖的相关证明文件得2分;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证书的得2分。(开标时提供证书和证明文件原件,对应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变更为: | |
3、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及定标,增加3.3.6项评分办法:节能环保优惠政策(2分) (1)节能产品:所投货物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得1分(以提供注明所投产品位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为依据)。 (2)环境标志产品:所投货物有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得1分(以提供注明所报产品位于财政部、环保部公布的现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为依据)。 4、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及定标,3.4.评分办法中涉及得分的,各种证书、获奖荣誉等资料,在开标时应提供原件,对应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原件和复印件的内容和数据清晰可见。 现变更为:评分办法中涉及得分的,各种证书、获奖荣誉等资料,在开标时应提供原件(除要求提供复印件外),对应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原件和复印件的内容和数据清晰可见。 5、原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05月11日09时30分整。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现变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05月25日09时30分整。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因机构改革,栾川县卫生局更名为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因政府采购计划申报系统未做变更,政府采购系统仍为原栾川县卫生局,应更正为“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八、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栾川县卫生局 | |
地址:栾川县滨河路 | |
联系人:周先生 | |
联系方式:13592014567 | |
2.采购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栾川县兴华西路地税局红绿灯处北20米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13608668881 | |
发布人:崔杰 |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