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进口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1-1 | ||||||||||||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1、采购内容:进口医疗器械及诊疗设备,产品具体招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十二章技术分册;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4、质保期:1年; 5、质量目标:合格; | ||||||||||||
四、评审日期:2020年05月12日 | ||||||||||||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2日 | ||||||||||||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七、中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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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
刘慕园、周丽平、刘梦、刘万兵、王福安 | ||||||||||||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 ||||||||||||
收费标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47410元。 | ||||||||||||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5月14日 至 2020年05月15日 | ||||||||||||
十一、其他 | ||||||||||||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十二、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 | ||||||||||||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平桐路南段 | ||||||||||||
联系人:贺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6166151 | ||||||||||||
2.采购代理机构: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281号(选煤设计院) | ||||||||||||
联系人:孙博 | ||||||||||||
联系方式:15937526189 | ||||||||||||
发布人:孙博 |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