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
更正公告
根据谷城县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谷财采备[2020]068号)的要求,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谷城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谷城县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0年5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1、“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3、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限II类及以下医疗设备);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更正为“3、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限II类及以下医疗设备);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如有)。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2、“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中的“3.供应商在报名时,应提供“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须保持一致)。”更正为“3.供应商在报名时,应提供“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除外)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须保持一致)。”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时间)由“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更正为“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1日”。
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16日14时30分更正为2020年6月17日14时30分。
谷城县人民医院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