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公安武清分局看守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WQCG2020-425)更正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公安武清分局看守所医疗设备采购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公安武清分局看守所医疗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WQCG2020-425
3.首次公告日期:2020-05-27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招标公示第五项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第二条第2小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变更为“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2020-05-29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06-02 09:30
4.开标时间: 2020-06-02 09:3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周工
2.联系电话:022-82213516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3.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2167107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2213516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70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shtglzx@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信广场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280488723984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或 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和 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合同公告链接: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公安武清分局看守所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WQCG2020-425)竞争性谈判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公安武清分局看守所医疗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WQCG2020-425)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20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