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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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妇幼保健院拟采购一批进口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为24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鄂财函[2016]9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止,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专家论证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供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送至咸丰县妇幼保健院和恩施州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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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咸丰县妇幼保健院 |
采购人地址 |
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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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曾主任 |
联系方式 |
0718-6822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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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 |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活动获取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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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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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明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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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数字化高端实时三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80万元 |
1套 |
1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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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宫腔检查镜系统及附件 |
45万元 |
1套 |
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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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治疗型) |
20万元 |
1套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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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2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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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阐述 |
原因阐述: 本次采购的全数字化高端实时三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宫腔检查镜系统及附件、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治疗型)设备技术要求高,详细内容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表。 根据市场调查,国产设备不能完全满足用户要求,而且进口设备在技术水平、灵敏度、清晰度、稳定性等方面均优于国产设备,且该设备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和限制进口产品,特申请购置进口设备,为满足医院临床需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申请采购进口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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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论证意见 |
专家组审阅了项目需求,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对需要采购的产品进行审核、论证,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本次论证的仪器在准确度等技术性能、稳定性方面均优于国产设备,且该产品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禁止的产品,为了杜绝医疗差错,防范医疗风险,确保医疗质量、避免医患纠纷建议采购进口产品。(专家意见原件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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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名单(姓名、职称、单位) |
专家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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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黎 |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 |
主任医师 |
13517227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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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艺农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
副主任技师 |
18907149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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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万云 |
湖北省中医院 |
主管技师 |
13507192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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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敬东 |
湖北省直属机关医院 |
主任医师 |
13971233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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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文平 |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
副教授 |
15308628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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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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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咸丰县妇幼保健院 |
电话:0718-6822910 |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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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恩施州财政局(207室) |
电话:0718-8221964 |
地址:恩施市舞阳大道一巷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