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2020年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河西区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服务外包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河西区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公安部《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中“所院协作”机制工作要求,为完成在押人员医护任务,公安河西分局拟与公安医院建立医疗协作机制,由公安医院向看守所派驻执业医师及注册护士,实行24小时医疗保障。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2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公安部、国家卫计委、公监管【2014】559号文件《公安监管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在押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时,就医的医院必须有按相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管病区;对于派驻看守所医务室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在看守所特殊环境下进行医疗救治经验,同时符合看守所的特殊规定。基于上述要求,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为天津市公安医院,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市公安医院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和平区南京路78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市公安医院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和平区南京路78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河西看守所在押人员有接受医疗救治的具体需求。根据国家相关部委文件要求,对在押犯人进行医疗救助时就医的医院必须是具有按相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监管的病区,对于派驻的医护人员也须具备在看守所特殊环境下进行医疗救助的相关经验,目前天津市公安医院是我市唯一一所具备上述条件的综合医院。建议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以天津市公安医院作为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河西区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服务外包项目服务的医院。 | 张玉新 | 天津市天津医院 | 主任技师 |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看守所在押人员有接受医疗救治的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押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时,就医医院必须有按相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管病区,对于派驻的看守所医务室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在看守所特殊环境下进行医疗救治的经验,同时符合看守所的特殊规定。目前扫黑除恶在押人员增多,需四班四运转,目前只有天津市公安医院具备上述特殊要求,设有符合规定的安全设施监管病区,同时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医护人员派驻看守所,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河西区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服务外包项目的服务医院。 | 刘长兰 |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 | 主任医师 |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20年06月17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06月24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5号
2)联系人:张警官
3)联系电话:2311398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厦门路43号
2)联系人:李东毅
3)联系电话:23278119
4)传真:23278119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2020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