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医院暨中机新城改造项目房屋拆迁征收提供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人民医院暨中机新城改造项目房屋拆迁征收提供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张湾区汉江南路7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LZFCG2020035;
2.项目名称:十堰市人民医院暨中机新城改造项目房屋拆迁征收提供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85000元;
5.最高限价:985000元;
6.采购需求:该项目征收补偿安置部分共涉及4栋居民楼(二机电-生活区17-20栋),总建筑面积约8615㎡,共有居民197户,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招标范围内的房屋征收或房屋(房地产)拆迁(动迁)相关服务内容和开户许可证;
(2)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后)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
(4)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自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6)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采购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6月17日至2020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南路75号(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应提供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手持身份证原件以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另外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购买采购文件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南路75号(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南路75号(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经济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
地 址: 十堰市白浪中路88号
联系方式:0719-8311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汉江南路75号
联系方式:0719-8655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烨
电话:0719-8655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