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事故检验鉴定(法医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0-344)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事故检验鉴定(法医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事故检验鉴定(法医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20-344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第1包 | 37.48 | 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 |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323室 |
第2包 | 37.48 | 天津市天永法医司法鉴定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天发科技园6号楼2门201、202室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事故检验鉴定(法医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 法医检验鉴定服务 | 1.法医病理鉴定 (1)仪器设备:须承诺所使用的计量工具、仪器设备需定期取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颁发的校准/检定证书。 (2)人员:具有取得法医病理资格的司法鉴定人22名,其中高级职称18人。提供上述人员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和高级职称证复印件。 (3)本项目包含通过尸表检验或尸体解剖检验确定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成伤机制、伤病关系、参与度、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DNA亲子鉴定、DNA个体识别、提取人体组织体液附着物等鉴定目的要求。 2.法医临床鉴定 (1)仪器设备:须承诺所使用的计量工具、仪器设备需定期取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颁发的校准/检定证书。 (2)人员:具有取得法医临床鉴定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22名,其中高级职称18人。提供上述人员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和高级职称证复印件。 (3)本项目包含损伤程度、伤病关系、成伤机制、因果关系、伤残等级评定等鉴定目的要求。 3. 血液中乙醇含量检验 (1)实验室:应配置《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中进行酒精检验鉴定的必备仪器,并承诺所使用的计量工具、仪器设备需定期取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颁发的校准/检定证书。 (2)人员:具有取得法医毒物鉴定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14名,其中高级职称11人。提供上述人员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和高级职称证复印件。 | 项 | 1.0 | 37.48 | 37.48 |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事故检验鉴定(法医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 法医检验鉴定服务 | 1.法医病理鉴定 (1)仪器设备:须承诺所使用的计量工具、仪器设备需定期取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颁发的校准/检定证书。 (2)人员:具有取得法医病理资格的司法鉴定人4名,其中高级职称2人。提供上述人员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和高级职称证复印件。 (3)本项目包含通过尸表检验或尸体解剖检验确定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成伤机制、伤病关系、参与度、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DNA亲子鉴定、DNA个体识别、提取人体组织体液附着物等鉴定目的要求。 2.法医临床鉴定 (1)仪器设备:须承诺所使用的计量工具、仪器设备需定期取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颁发的校准/检定证书。 (2)人员:具有取得法医临床鉴定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6名,其中高级职称3人。提供上述人员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和高级职称证复印件。 (3)本项目包含损伤程度、伤病关系、成伤机制、因果关系、伤残等级评定等鉴定目的要求。 3. 血液中乙醇含量检验 (1)实验室:应配置《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中进行酒精检验鉴定的必备仪器,并承诺所使用的计量工具、仪器设备需定期取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颁发的校准/检定证书。 (2)人员:具有取得法医毒物鉴定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3名,其中高级职称1人。提供上述人员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和高级职称证复印件。 | 项 | 1.0 | 37.48 | 37.48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方平,张连凤,刘毅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田燕
2.联系电话:1303227893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邢先生: 022-82167107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6491095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1244.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WQCG2020-344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事故检验鉴定(法医检验鉴定服务)项目.doc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