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厌氧培养工作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豫工程20200520001)于2020年07月17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华丰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河南昊成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投标费率(%) | 995400.000 | 998300.000 | 997320.000 |
项目负责人 | 王成辉 | 范丰 | 文振振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天) | 30 | 30 | 30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无此项内容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补助经费2017015项目 | 河北农业大学 | 2018-03-02 | 3582200.00 |
河南省华丰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郏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所需仪器采购项目 | 郏县环境保护局 | 2017-01-18 | 399500.00 |
1.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此项内容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和提供2019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2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了有效的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投标货物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需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3C认证的。) |
3 | 3.2 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 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
4 | 3.4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附信用查询截图复印件【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响应情况 |
1 | 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河南省华丰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河南昊成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四、报价修正
无报价修正
五、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2 | 河南省华丰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7.00 | 7.00 | 7.00 | 8.00 | 7.00 |
3 | 河南昊成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4 | 河南金凯盛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00 | 5.00 | 5.00 | 5.00 | 4.00 |
六、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2.50 | 54.50 | 52.50 | 48.50 | 52.50 |
2 | 河南省华丰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42.00 | 42.00 | 46.00 | 42.00 | 46.00 |
3 | 河南昊成科技有限公司 | 39.00 | 43.00 | 43.00 | 39.00 | 43.00 |
4 | 河南金凯盛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9.50 | 39.50 | 41.50 | 39.50 | 43.50 |
七、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5.00 | 96.70 |
2 | 河南省华丰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34.90 | 85.70 |
3 | 河南昊成科技有限公司 | 34.93 | 81.33 |
4 | 河南金凯盛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4.91 | 80.41 |
八、评标委员会名单:白瑾、梅璐、杨纪周、张素梅、祝静思
九、公示时间:2020年07月17日 至 2020年07月20日
十、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此项内容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裴昕
联 系 电 话: 0371-60110858
2020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