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人民医院拟采购一台进口医疗设备,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已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将拟采购进口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及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
附件1: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附件2:技术参数
公示期限从2020年07月30日起至2020年08月5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379-60112836)。
日期:2020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