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拟采购进口产品一批(详见参数附件),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拟采购产品技术指标和功能及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
2020年8月26日起至2020年9月3日止(公示期5个工作日)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5-2627591)、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联系人:李先生,地址:平顶山市曙光街49号,联系电话:0375-4975046)、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先生,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怡园高层184室,联系电话:13503759272),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示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