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妇产医院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R2020-102
2、项目名称:开封市妇产医院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20000.00元
最高限价:420000.00元
采购需求: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采购内容:自动核酸提取仪1台、生物安全柜全1台、恒温干燥箱1台、灭菌器1台。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4)质量要求:合格
(5)质保期:一年
(6)磋商范围:磋商文件中采购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服务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财务报告出具时间为本年或上一年。)
(三)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生产厂家需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经营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所投产品编号。
3、所投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4、经营企业须有生产企业对经营企业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有法人代表的签字或印章,且有明确授权范围,被授权人身份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列入“受惩黑名单”,或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 28 日至2020年9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地区:开封市晋安路开元华庭南门
3.方式:报名时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响应人资格要求的资料。(注: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8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0年9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金明大道金与宋城路交叉口金明财富中心B座615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9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金明大道金与宋城路交叉口金明财富中心B座615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8月 28 日至2020年9月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妇产医院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寺后街36号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378-22795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财源大厦A座9F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194606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19460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