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委托,就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9提升工程NICU3种设备采购项目(包3:一氧化氮吸入治疗仪)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单位参加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9提升工程NICU3种设备采购项目(包3:一氧化氮吸入治疗仪)
2、采购编号:XDEC—A20200951
3、采购预算价:2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元
二、项目概况
1、拟成交供应商:河南美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郑州市管城区鼎尚街19号2号楼3层303
3、采购范围: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4、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是否进口设备 | 最高限价(元) |
一氧化氮吸入治疗仪 | 1 | 否 | 200000 |
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合格。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潜在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若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同供应商相互投资参股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时间:2020年09月24日至2020年0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3、方式: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请携带: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售价:300元。
七、采购响应文件递交
1、采购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八、发布邀请公告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八路2号
联系人:怀先生、齐女士
联系电话:0371- 86099382
采购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15F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郑女士、白先生
电 话:0371-68865980
邮箱:xdzx006@126.com
发布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