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偃师市人民医院核酸检测设备及PCR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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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2020【299】 | |||||||||||
2、项目名称:偃师市人民医院核酸检测设备及PCR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7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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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包。 (2)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0)0354号 (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核酸检测设备及PCR实验室建设改造,主要包括设备采购及实验室装修,实验室占地面积约70.8平方米,具体内容包括:(1)全自动核酸提取仪1套,实时荧光定量PCR分析仪1套,生物安全柜2台,通风柜1台,台式高速离心机1套,洁净工作台1台,迷你离心机2台,恒温培养箱1台,恒温金属浴1个,漩涡振荡器2台,微量加样枪3套;(2)实验室改造1项。拟建设专用走廊、三区功能分区、淋浴间及消毒间,并建设专用气流通道,存在的上下水问题拟通过实验室污水前处理系统进行解决。实验室基础建设改造主要包括彩钢板(防火)结构、电路部分、通风部分、环境设备和给排水几个部分,建成后涵盖不锈钢传递窗、变频控制送风排风系统、净化管道空调、压力递减、双门双锁、标准理化板实验台、塑胶地板、冲淋洗消等相关配套施工。并在实验室配备核酸检测等设备,使实验室整体达到国家对生物安全试验室及PCR实验室审核要求和标准。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 (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质保期:设备质保期1年,工程质保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2)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的扫描件;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 (3)投标产品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的扫描件。 (4)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扫描件。 (6)供应商须具有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足一年的须具有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须提供财务报表的扫描件。 (7)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响应文件中须附联合体协议书。 (10)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方支付,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注:现根据新型肺炎防疫要求,到偃师交易中心办理业务请按照通知办理有关证明、携带有关证件事宜进行开标,具体如下: 1、为方便群众工作、生活,洛阳市推广使用了“洛康码”。来我单位办理业务人员,经查验身份证和“洛康码”,符合要求的可进入; 2、“洛康码”注册操作方法:打开支付宝,搜索“洛康码”,打开后,按提示要求据实填写相关信息,操作完成后会直接生成本人二维码。此外,无支付宝者可选择“家人代办”,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后获取二维码。注:操作成功后,要将本人二维码截图,保存在手机上,以备查验; 3、各供应商代表进入偃师交易中心参与开标仅限一人; 4、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到达,以免延误文件递交时间。如有供应商代表未能通过查验或因其他相关原因无法进入交易中心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 CA 锁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带入开标现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不予接收,开标结束后退还 CA锁。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人员情况,必须做到安全防护,要求相关人员身体健康、戴口罩。因防护不到位和自身原因等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0年10月19日 至 2020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0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0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6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偃师市人民医院 | |||||||||||
地址:偃师市城关镇商都路118号 | |||||||||||
联系人:马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77357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160751/8086670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160751/80866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