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10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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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1-97 | |||||||||||
2、项目名称: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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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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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需具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资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查询)。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6月04日 至 2021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yggzyjy.cn) | |||||||||||
3.方式:1)本次采购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如参加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采购文件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6月16日10时0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6月16日10时0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3、获取采购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查看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人民医院 | |||||||||||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涧河大道666号 | |||||||||||
联系人:郭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729284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天汇中心1802室 | |||||||||||
联系人:任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2903131 15237910980 1589653578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2903131 15237910980 158965357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