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中医院PCR试剂供应商采购项目
磋商公告
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中医院的委托,就洛宁县中医院PCR试剂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洛宁县中医院PCR试剂供应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B-2021-03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供货期:两年
2.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所有时间段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采购内容:洛宁县中医院PCR试剂供应商采购项目
2.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质保期:符合国家备案标准的时效期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具体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两年的审计报告或最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4、投标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包含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包含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信息截图)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发售信息
4.1.1报名及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1.2报名及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
4.2磋商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份,售后不退;
4.3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4.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人本人联系电话、邮箱,且真实有效);
4.3.2提供“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供货企业或公司的红章(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5.1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10时00分;
5.2磋商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六、磋商有关信息:
6.1磋商时间:2021年08月03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将不被受理。
6.2磋商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洛宁县中医院
地址: 洛阳市洛宁县中医院新院区行政楼5楼(新宁路北侧,卫健委西)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608666420
采购代理机构: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联系人:李女士
邮箱:2909535939@qq.com
联系电话:18838867178
2021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