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辉县市人民医院手术无影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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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辉县磋商采购-2024-110 | |||||||||||||||
2、项目名称:辉县市人民医院手术无影灯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4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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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手术无影灯3套。(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且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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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响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资质条件: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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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 |||||||||||||||
3.方式: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磋商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 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供应商无需到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前须一直保持在线状态,有磋商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或最终报价,均在系统内完成,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联系电话:0373-3079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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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辉县市人民医院 | |||||||||||||||
地址:辉县市清晖路 | |||||||||||||||
联系人:张煦 | |||||||||||||||
联系方式:1362373149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正为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 11 号庙李商务大厦 3 单元 1001 室 | |||||||||||||||
联系人:李楠 | |||||||||||||||
联系方式:1589386013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楠 | |||||||||||||||
联系方式:1589386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