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就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设备维护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因前两次公告各标段投标单位报名均不足三家,现发布该项目三次招标公告,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设备维护及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飞利浦IE33彩超维护保养
第二标段:医用组织刨削器一套
三、采购项目预算资金:第一标段:330000.00(叁拾叁万元整)
第二标段:450000.00元(肆拾伍万元整)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需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且在有效期内。
第二标段: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属合法制造或销售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项目不再要求厂家授权书,同一品牌按照法律规定只算做一家投标人。
3、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开标时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报名需交验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颁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期间内开具);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报名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 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管委会火炬大厦B座10楼1001室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开标及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开标及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火炬大厦(金梭路与国槐街交叉口)B座10层1001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采购与招标综合网上发布。
十一、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科长
电 话:0371-66979470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南顺城街136号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3686655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国槐街火炬大厦B栋10层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 月26日